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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这类房子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价向新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出租。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住建部相关司室已开始汇总“试点”公租房并轨运行的城市有关情况,并拟提出相关鼓励推广要求。与之相关,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公租房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
公租房“并轨”有望成突破口
在10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谈及住房保障相关问题时强调,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
10月31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住建部已开始寻求落实的“突破口”,“提速”公共租赁房“并轨”有望成为这个“突破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城市已经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住建部已经着手汇总这些试点城市的有关情况,并考虑在年底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所谓“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然后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区别“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对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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