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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郑一网友通过县长信箱留言:
5 X6 U9 c$ B, O( |7 j. X6 \6 D 尊敬的领导你好,今天我领取房产证,可是2018年南郑县已经更名为南郑区,为什么不动产登记专用章2019年还是南郑县,而不是南郑区,那么若干年后,会不会说我的房产证是假的了。请及时给坚决。
. ]( \& b2 b/ i 南郑县国土局回复:
4 K; y( X8 ~# x. E 关于您反映“2019年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加盖的是南郑县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而不是南郑区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若干年后会不会说我的房产证是假的”一事,现回复如下:
1 x0 ]# L) O$ A+ ` 由于公章的变更牵涉到方方面面,所以撤县设区后我单位使用的还是南郑县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你2019年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加盖的南郑县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是完全具有法律效果的。5 M5 B8 y; w( l$ w/ s7 |, }
同时您所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是以我单位原始登记档案为依据,纸质和电子档案都是完全可以查询不动产权证书真伪的。8 D8 o% {# o4 @! G6 \+ ?
因此您完全不必有这样的担心。
, q: r( p% w E2 _. @6 f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南郑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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