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一张经过精心粘贴、变造的50元“错版”人民币,在“瞄准”诈骗对象后,二人“唱双簧”,诱骗受害人高价买下,先后诈骗现金3万余元,12月1日,汉中市西乡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禹、王大财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2个月,并分处罚金2万元,同时对损毁的人民币予以没收。
汉中两人伪造“错版”币
2014年1月,周禹由于从事收藏古钱币的生意困难,意欲用伪造的“错版”人民币诈骗,便伙同王大财一起从河南窜至陕西汉中,伺机寻找作案目标。 1 y0 p8 _: V1 K0 e
2015年4月25日9时许,周禹和王大财在汉中街上闲逛过程中商定对汉中市一家商行的店主进行诈骗,先是周禹以买东西的名义进店和店主搭讪聊天,后王大财以买东西为名持一张伪造的50元面额“错版”人民币来到商行,二人假装不认识,以演双簧的方式,诱骗店主汪兵以2.05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张伪造的50元面额的“错版”人民币,得手后即逃离现场,赃款后被二人挥霍。
# f2 }" {( t+ _ |尝到“甜头”的二人又窜至西乡县城准备继续作案。4月27日,周禹在街上闲逛,见一便民商店的女老板刘露露在刺绣,便决定对该店诈骗,为取得刘露露的信任,周禹以买东西为名和其聊天,并以一百元作为押金将刘露露的刺绣书借走。29日,周禹以还书为名再次来到该店,并继续与店主刘露露聊天,后王大财以买东西为名持一张伪造的50元面额“错版”人民币来到商店,二人假装不认识,再次以演双簧的方式,诱骗店主刘露露以1.2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张伪造的50元面额的“错版”人民币,得手后即逃离现场。后二人将所得赃款予以分赃。两起案件的受害人发觉上当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侦查、摸排,今年6月周禹、王大财在汉中城固准备故技重施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m/ }' M& e% Q&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禹、王大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错版”人民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为共同犯罪,二人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均积极实施犯罪,所起作用相当,均为主犯。被告人周禹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被告人王栓柱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 v8 R* [4 _7 U" o
【法官提醒】仔细辨查便宜莫贪。“错版人民币”流入市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大家切莫盲目轻信,对于有些人认为“错版人民币”价格会暴涨的观念,更不应盲目跟风,对持有的“错版人民币”进行真假甄别外,还应始终提高防范,广大市民不要因图小便宜,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陕西日报记者 程靖峰 通讯员 王友兰 张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