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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08: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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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法院起诉村民拖欠工程款 村民反驳房屋结构更改不知情
2015年1月,陕西中航建筑安装公司将30户村民起诉到法院。村民们准备应诉资料时,无意中发现,当初和中航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施工图纸上明确显示,房屋的地基部分除了地圈梁之外还有结构梁,但他们的房子并没有结构梁。
郭镇街村村民梁再华:现在就能说明下面没有梁,光是一层地板,你看只有这么深,打现浇地板只有这么厚,地板的厚度就是这样子,这才10公分就已经见到黄土了。
对于村民们突然提出的这种说法,当时负责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郭镇政府干部龚长青告诉记者,村民们拿到的合同中的施工图纸并不是最终的施工图纸。
郭镇街村包村干部龚长青:原来设计是建成一间一间的,大家就想利用门面做生意,做成通间比较好,然后一部分群众提议上面加一个抬空梁,把两间变成一个大通间,提出以后,村委会找县上的设计单位,把图纸更改了以后,才能加梁,你说上面加了梁,下面地基再加梁,这就没有意义了。
记者:征求过村民的意愿?
郭镇街村包村干部龚长青:哦,我们还把人召集起来了,看大家愿意不愿意,同意的占了多数的,我们才找的设计师。设计师把图纸更改了,工程才敢施工的。
郭镇街村村民郭朝银:加抬空梁召开过会议,一个抬空梁增加7000块钱,是经过我们同意的。征求过意见,那是大家开会在会议室里通过的,下面的基础结构梁取消没有征求过我们意见,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减掉了。
在郭镇政府提供的这份2008年8月18号的安置工程会议记录上,记者发现对于增加抬空梁并再收取每户7000块钱的事情,村委会确实征求过大家的意见,但并没有说增加抬空梁就要减去地基部分的结构梁,这个细节成了村民们拒绝支付剩余建房款的又一个重要理由。
郭镇街村村民杨安仕:我的房子缺了两个结构梁,因为我有两个抬空梁。这个可能是造成房屋裂缝,四处裂缝的根本原因。
对于郭镇街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从2010年起,郭镇镇党委和镇政府先后3次成立工作组,多次协调,然而一些村民仍然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无奈之下,陕西中航建筑安装公司分3批将49户村民中没有付款还不愿协商的的30户村民起诉到法院。目前,经过法院调解,首批21户村民中已有19户和中航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愿意支付106万元工程欠款。有两户村民已经申请了质量鉴定,法院已经按照法律程序指定了鉴定公司,但是这两户村民不愿意交一户3万元的鉴定费用,纠纷还在搁浅中。
中航建筑安装公司第五项目部经理敬洪平:合同上明确规定,属于质量有问题的可以申请鉴定单位鉴定,是谁的责任谁来承担,有两家已经申请了鉴定,我们只等鉴定结果,其他不申请鉴定的,那么说明我的房子没有问题。
地震灾后集中安置住房,因为对房屋质量的分歧而产生纠纷,一拖6年之久,从尊重事实的角度出发,质量究竟有没有问题,让权威的质量鉴定机构一检测自有分晓, 但是纠纷为什么拖了这么多年?真的是解决起来棘手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究竟是为了保护村民的利益,还是保护施工单位的利益,或者,还是在维护政府自己的脸面呢。 (来源:西部网 记者 沈正伟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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