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洋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聘用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职位为聘任制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文书校对、诉讼通知的填写送达、案卷的扫描装订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被录用人员为洋县法院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员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员不再具有洋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身份,劳动关系终止。 二、聘用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熟练打字和电脑操作,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洋县县域内的公民; 3、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进行文字录入(汉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4、身体健康。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观念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政纪处分;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名 1、有意向者到洋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同时填写《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同本人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2张2寸免冠照片一并交洋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2、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7月8日。 2、地点:洋县法院政工科。0916-8212130。 3、报名须知: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同本人学历证明(或学校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组织笔试。 2、笔试:笔试科目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打字录入测试,包括听打、看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县法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体检 应聘人员属于法律专业的,笔试环节加5分。所有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出现不合格、放弃等情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以续签。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000元;期满后经考察,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陕西省最低保障工资(1260元),在此基础上,每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增加年限工资20元。 3、本院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其中个人需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负。 4、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联系电话:0916-8212130 联系地址:洋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原标题:洋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洋县人民法院 2015年7月2日 (来源:洋县政府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