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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贯彻省、市委推进法治陕西、法治汉中建设实施意见的关键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为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推动法治汉中建设深入发展,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汉中日报》和《汉中电视台》开办“法治汉中”宣传栏目,就全面推进法治汉中建设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一、活动组织
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个宣传活动的开展。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各县区、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各执法单位、汉中日报社、汉中电视台等媒体共同参与实施。
二、宣传主题
传播法律文化,建设法治汉中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底。分为制作方案、宣传实施、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四、实施方式
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作出规划,市委政法委就政法各部门宣传活动制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执法部门单位就本系统宣传活动制作方案并实施,各县区制作县区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汉中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汉中广播电视报、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汉中普法网等报刊媒体和其它宣传平台都要开辟公益性宣传栏目积极实施。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具体活动方案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备案。
五、宣传内容
1、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从法治汉中建设实际出发,结合各县区和各相关市级执法部门业务工作特点,重点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尊法守法等方面内容,宣传宪法和与公民、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具有典型示范性的案例。
2、宣传法治实践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亮点举措、创新行动等。
六、几点要求
1、宣传稿件以文字(每篇不超过1200字)、照片、视频(电视台)为主,每篇内容相对独立,问答、案例分析、热点综述、典型报道、法治文学等不拘形式。
2、稿件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应准确无误,避免无法律依据的阐释和探讨性的理解。
3、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公检法各单位由市委政法委另行安排)和其他各单位的宣传任务及完成时限参照附件落实。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登记情况和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刊用情况为综合依据。鼓励在中省媒体刊物上宣传法治汉中建设工作。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评比通报。
4、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负责编撰的文字稿,及时将校印无误并注明“法治汉中”字样的稿件(含照片)电子版直接报汉中日报社原亮亮收,邮箱1158587197@qq. com, 由报社审查刊用。视频请和汉中电视台联系制作或送播。
5、各相关单位编撰的宣传稿件请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人张涛,电话 2626484,邮箱274560747@qq.com。汉中普法网站投稿邮箱yfzs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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