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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新铺中学校长刘宝平反映:汉台区新铺中学、新铺小学、乌梅小学位于铺镇以东,3所学校部分教师每天上下班要开车经过铺镇收费站,每次通过要交5元过路费,老师们感觉经济负担有点重。
记者核实:12月5日上午,新铺中学校长刘宝平表示,此前有多名教师提出,每天开车经过铺镇收费站时需要缴费,加重了经济负担,希望可以协调解决此问题。
刘宝平说,自己的妻子在铺镇上班,每天中午他都要驾车回家吃饭,一天至少要4次通过收费站。“家里距单位才3公里,来回我只烧4块钱的油,但得交10块钱过路费。”刘宝平说。日前,汉中公路管理局同意了教师们申请办理车辆包缴手续一事,月包缴金额为110元。新铺中学已有4名教师办理了手续,但有部分教师认为月缴110元收费略高,放弃了办理。
教师上下班须经收费站
汉中公路管理局G316铺镇收费站办公室主任王伟回应:近期,新铺中学、新铺小学、乌梅小学部分教师提出申请,希望办理车辆通行收费站的包缴手续。经我站调查了解,情况属实,每辆车月通行费在220元左右。
根据《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包缴管理办法》,车辆包缴按80%计算,每月包缴金额为176元。考虑到教师因工作原因,承担额外交通费用的问题,可按50%缴纳,月包缴金额为110元。目前,已有11位教师办理了车辆通行费包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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