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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汉中食药监局 为规范管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汉中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暂行办法》、《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于8月29日起实施。自此,汉中市近万户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被纳入规范化监管轨道。
《办法》明确规定对“三小”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给《备案登记证明》。“三小”备案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法》规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无包装散装食品限在本加工点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食品摊贩必须在指定的经营地点和时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明确了“三小”的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覆盖面。对“三小”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建立“三小”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记录情况,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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