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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海军,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镇。弟弟王海民是一名刚退伍不久的军人,于2013年7月29日因身体有点不舒服,到勉县联盟路与司法路交叉路口靠西10米左右黄大夫诊所就诊,不到一小时候回出租屋后就死亡。第二天发现后,立即报案,城东派出所及刑警队办案民警和法医勘察现场,从死者尸体推断出的死者死亡时间刚好在打完点滴结束1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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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明死因,给死者及亲属一个交代,在我交了3000元尸检费后,由勉县卫生局委托、勉县药监局参与,由勉县公安局技术室与2013年8月2日对王海民做了尸检。并现场口头对死者亲属说排除心脏病、脑溢血、他杀和自杀死亡可能。这期间死者亲属到黄大夫诊所询问情况,黄大夫承认给王海民打过点滴,并有意私了,愿意赔偿,但只答应支付6000元。可她的一个姐姐在县医院工作,认为死者家属质疑未做皮试导致药物过敏是班门弄斧,不愿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同黄大夫交谈无意得知卫生局在没有调走封存处方之前曾向诊所通风报信, 致使处方失真。 Y9 D" _3 H& {& ^9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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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凸显勉县卫生局草菅人命,官老爷作风、上下勾结,其中黑幕之深令人叹为观止......该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还用狂妄的嘴脸对待死者亲属。数次动用110、派出所干警吓唬到卫生局讨说法的死者亲属,后来竟然尸检得出有心脏病的结论,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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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S$ K; R' D. F 要真是心脏病,他的诱因是啥?他能成为一名合格军人? ; {8 i4 @8 [" m% m& R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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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3年8月19日死者存放殡仪馆已20几天,尸体仍然无法火化,为了避免事态进一部恶化,造成严重影响,我要求勉县人民政府卫生局要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要让杀人者逍遥法外,要给死者亲属一个明白的交代,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让活着的人过上正常的生活。我相信党、相信政府能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明白的答复。 (勉县人518)/ r9 o5 ^8 V; T n0 y8 \1 Y
死者亲属: 王海军 % N9 @* _, S2 o9 ~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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