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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小厨违法排烟 相关部门推诿塞责 百姓维权万分艰难

2015-1-25 15: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0| 评论: 1|原作者: 汉中男人

摘要: 餐馆违法排烟 居民维权艰难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西路江郡园小区的居民们最近烦心了。其实就是小区居民楼下临街门面房开了一家炒菜馆,2012年新建成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门面不搞餐饮,也没有设计建设排烟道, ...
        餐馆违法排烟 居民维权艰难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西路江郡园小区的居民们最近烦心了。其实就是小区居民楼下临街门面房开了一家炒菜馆,2012年新建成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门面不搞餐饮,也没有设计建设排烟道,刚开始经营的是一家酒庄,大家也都相安无事,后来来了一家叫私家小厨的小饭馆,烦心的事就这么开始了。

  今年2014年6月,这家饭馆租民主街西路江郡园住宅小区下的门面后,在门面的后窗也就是小区的内院开了一个口,架了一个两尺见方的大烟囱,直接通到了窗户下面的小水道,从此小区的下水道检查口就开始向外冒臭气,尤其是夏天整个院子都充满了恶臭,就这样似乎依然平静,居民们虽然私下议论油烟对人体健康有什么什么危害,也说到家里老人嗓子一直挺好,但自从这个饭馆开起来后,支气管炎就犯了,咳嗽不止,爱养花的6楼居民说,家里养的花草一直生长很好,自从私家小厨开业后,花叶都焉了,请花店诊断后说“叶子上一层油,能不死吗”,一部分小区居民将此情况电话投诉到环境局,环保局回复要业主与物业协商,找物业协商,物业吴经理说已收了餐馆2万元押金,保证油烟不会影响住户。

  但最近,饭馆却把烟囱拐个弯,准备架到这幢19层楼的楼顶上,事后了解,原来是3、4楼的居民实在被熏的受不了,去找物业和饭馆老板理论、并堵了饭馆的大门,饭馆最后就想着既然油烟不能入地那只有上天了。但要把烟囱架到19楼顶上,却引起了全楼已入住的18户居民的强烈不满,一是油烟四处飘散,家家户户天天都得吸油烟;二是排烟处靠近天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所有住户根本都不知道这事。于是11月23日,全体入住居民自发组织召开了2号楼2单元业主会议,户户签字盖手印,形成了一个书面的意见:坚决不同意将烟囱架到小区内。并于11月24日将居民书面意见送达物业办吴经理。

  私家小厨显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11月24日上午,私家小厨的老板带着一群员工和工人一涌进入小区,伴着一位西装革履的“大老板”在旁指手画脚宣称自己这儿那儿有多少房产,饭馆老板也十分强悍,将进入顶楼的强行将门锁撬开,打算继续施工。当居民发现这个情况后,数位在家的老人出面进行制止,同时拔打了110报警,但110说与让业主与物业交涉,好不容易找到了物业吴经理,也只是一味劝导老人体谅餐馆的难处,见老人们依然坚持不让施工,物业吴经理随即同“大老板”进入物业办嘀咕一阵后,“大老板”出来就强硬表态:“继续施工”,这时物业吴经理却视而不见,老人们只好坐在横置地上的铁皮烟囱上阻止施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然而事情并未结束,烟囱依然横置在小区过道上,物业也不管不问。便有居民提议,大家一天都忙,物业明显与餐馆沆瀣一气,他们就是想趁大家不在家的时候施工,一致同意安排老人们天天在寒冬里排班看守。

  11月25日,物业有作为了,通知2号楼2单元业主11月26日晚上7点在物业办召开会议协调此事,业主们并不看好这次协调会,纷纷议论:我们全体业主意见已经十分明确,违法的事实也十分清楚,还有必要协调吗?那协调的目的又是什么?不就是希望业主们同意餐馆违法架设烟囱么?7点钟,会议开始了,物业请来了当地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先是物业叫苦说亏钱,后是警察说物业和餐馆都不容易。业主们随后要求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随即提出物业在小区的公摊面积划车位、装空调、商户摊搭房建屋和业主安全等问题,并质询公摊面积出租收益开支情况,物业却是含糊其辞,警察也是默默不语。会议中,业主们依然严正要求物业清理小区环境、拆除擅自搭建的烟囱、实行物业服务财务公开、确保小区安全等要求。物来吴经理却说:我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将烟囱拆除。看到吴经理的态度,业主们一致要求,将擅自搭建烟囱等损害小区居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如实申报市环境保护局,请求市环保局依法维护居民权益。然而,11月27日下午,在大家满怀希望的来到市政府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得到的回答却如一盆凉水从头浇下,“这事得你们自己强硬才行,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

  在全体居民的强烈反对下,私家小厨一段时间既不拆除架设部分烟囱,也不继续往上架,但就在居民们心怀忐忑的时候,12月22日上午,私家小厨纠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强行限制出来制止的居民的人身自由,强行开始架设烟囱了……,居民们拨打了110,西关派出所警察来了说:“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管不了”,环保局来了说:“我们只能罚款,我们也没办法制止”,而根据环保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止条例均明确规定“排烟排污设施要“三同时”,即在修建小区时就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居民小区不得私自架设烟囱…违者罚款5-20万元”, “法”放在这里,而这些职能部门却说“没法”,居民们无奈了,法律明文规定规定的事情为什么就无法制止?,执法部门为什么都一边倒?面对社会的闲杂人员,也就是通常说和“黑社会”参与的一起违法活动,怎么非要有伤亡了警察才能管,老百姓到底怎么维权?依靠谁来维权?烟囱继续再架,居民们依然在四处求助……

  不得不说:百姓维权太艰难。看了看江郡园小区的位置,东距市委、市政府100米,距环保局50米,按说就在政府与主管部门环保局的眼皮下,在国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15年之后,在习总书记强调以法治国的时候,如此违法行为,为什么110不理?为什么环保局没办法?为什么一个小饭馆的老板如些强悍?在本不该开餐饮的地方开设餐厅,工商、环保手续是怎么办到的?小老百姓想平静的生活、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这么难?这些为什么,只有等相关部门来解释了。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西路江郡园小区二号楼全体居民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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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迟来的爱 2014-12-27 18:48
送礼了没有,找关系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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