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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两孩童溺水身亡 家长在他人家中设灵堂受罚

2015-1-25 16: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09| 评论: 2|原作者: 像风一样的男人

摘要: 南郑县3个13岁的孩童放学后相约在河里洗澡,刘某因不谙水性在河边玩耍,另外两孩童王某与赵某在河心戏耍时不幸溺亡。害怕遭责骂的刘某回家后,没有通知遇害者家属。事后知情的王某与赵某父母纠众亲属强行闯入刘某家 ...
        南郑县3个13岁的孩童放学后相约在河里洗澡,刘某因不谙水性在河边玩耍,另外两孩童王某与赵某在河心戏耍时不幸溺亡。害怕遭责骂的刘某回家后,没有通知遇害者家属。事后知情的王某与赵某父母纠众亲属强行闯入刘某家中讨要说法。近日,南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王某的父母及姑姑,赵某的父母及堂姐等人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今年8月初一天,13岁的王某与同龄的赵某、刘某相约去河里洗澡,刘某因水性尚浅独自在浅水区玩耍,王某与赵某则各自拿一泡沫板在河心戏耍,不料两人的泡沫板从手中滑落,刘某见着水中挣扎的同伴便上岸求救未果,一想到如果通知王某及赵某的父母,自己肯定会遭责骂,内心慌乱的刘某于是回到自己家中,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当晚,王某及赵某父母向刘某询问自己孩子的下落,遭刘某矢口否认,却不能自圆其说,直至警察出面刘某才吐露实情。第二天一早,王某与赵某的尸体被打捞出来。

  孩子嬉水时意外溺亡,伤心至极的两方亲属认为刘某因不及时通知死者家属,以致错过最佳的施救时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多人涌至刘某家中,在其屋中设灵堂、摆花圈,并要求刘某穿孝服、戴孝帕,向王某与赵某的遗像磕头谢罪。如此持续十日之久,直至警察将在刘某家中哭闹的死者家属强行带离。

  南郑县人民法院认为,死者家属虽然事出有因而至刘某家中摆设灵堂,但已严重影响了刘某家中的正常的起居生活与住宅安全,且没有寻求合法的救济途径解决纠纷,犯罪动机的合理性不能消解指控行为的违法性,故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参与此事的死者的亲属的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某及家人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有鉴于此,遂做出上诉判决。(记者 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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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大兄弟 2014-12-25 11:52
没事那个娃不会游泳?
汉中房奴 2014-12-29 16:56
政府抹稀泥,倒致社会不讲法不讲理,现在出事的,都是闹为主要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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