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0一医院漠视生命 酿成事故致我家破人亡
---受害人聂文霞的血泪控诉
控诉人:聂文霞,女,现年75岁,家住洋县洋州镇南街,城镇无业居民。
2012年11月4日下午,我不慎摔倒即被送往汉中三二0一医院骨科二病区诊疗,被确诊为: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主治刘大夫。11月8日作了钢板固定手术,11月26日出院,出院时,科主任刘丰虎嘱咐我“要加强锻炼,以防止肌肉僵化,可两月复查一次”。按照医嘱,我分别于2012年11月9日、2012年12月12日、2013年1月22日三次到三二○一医院复查为一切正常, 2013年3月29日,我觉得伤部疼痛,30日到洋县医院复查,拍片诊断为置入的钢板断裂。
随即和三二O一医院骨科主任刘丰虎联系,追问钢板断裂的原因,他说:“断了就断了,连人带片带上来,重新手术。”
4月1日,我老伴同我儿女到三二○一院骨科,他开住院证住下,随后,他对我儿女们说:“必须重新手术,采取换股骨头的方式,前提是你们得交1万元,外国的钢板比中国的好,也有断的,断了就断了,钢板不是我们产的,是厂家生产的,要问原因得找厂家,我们只管手术,你们不交钱就不能作手术”。儿女们再三说明,“现在钢板断了,我妈躺在病床因疼痛呻吟不止已经六天了,我们可以分两步走,你先给安排手术,钱的事等手术后再商量,咱们救人要紧,我们都是有职业、有家庭、有住房的人,跑不了的”。但刘丰虎态度坚决,拒不安排手术。
在医院陪护我的老伴知道此事后,到骨科向刘丰虎主任再次进行了哀求,但该刘态度坚决,再次声明先交钱,后作手术。儿女们来回奔波筹钱,他们顶着巨大的压力为我操劳,但对医院见死不救的行为又无能为力。寻找刘丰虎主任,又找不着,4月7日10时,万般无奈之下用手机向该刘主任发了短,再次向他哀求,但他仍然置之不理。4月8日凌晨4时许,在医院陪护我的老伴,因悲愤过度,焦虑万分,精神压力加大,突发脑溢血,于4月8日13时许自主呼吸停止,仅靠呼吸机维持。
三二0一医院作为社会医疗机构,本应尽职尽责,以“严谨务实,救死扶伤”的作风为患者服务,然则该院工作却疏忽大意,采用劣质医疗材料,贻误治疗功效,漠视患者生命,且因其严重的医疗事故,又怠于采取积极地补救措施,致我老伴突发疾病,生命危在旦夕,这给我的家庭造成了致命打击,故此我血泪控诉该种草菅人命的行径。
恳请各级党政组织、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网站及社会各界给我讨回公道,还一个健康的我和老伴。
控诉人:聂文霞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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