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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乡县骆家坝镇的,我姓杜,五年来,未曾能一刻愁眉舒展。这是因为2008年1月,同乡兼好友的刘某由于承包煤矿资金周转困难,我将全部积蓄共27000元借给刘某,约定借款期限为四个月。谁知该款到期后,我才发现刘某早已离开,多方打听均无下落,此后五年里虽经多次诉讼但借款一直未能追偿,今年1月万般无奈下我将唯一希望寄托到法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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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安抚焦躁的我,同时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法官急案特办,抽出大量时间前往被告老家及其家属家,一一询问查找,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在接下来一个月里,法官先后与被告所在村组干部、家门亲戚及有生意往来的合伙人等方面入手,继续查找刘某的下落,虽一无所获法官还是将案件处理的利害关系向刘某的父母详加说明,要求其主动联系被告到庭应诉 .....2 月4日半夜,刘某从山西临汾悄然返家准备过年,2月5 日一早,法官便及时接获此消息,当法官一行神速地出现在刘某租住在城郊一处临时居所时,诧异之余只得坦诚以对。在其亲属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刘某当场与我达成还款协议,将27000元欠款很快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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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N- a( I; [( c1 \$ R3 t “真没想到法院费了这么大劲找到了被告,还为我要回了救命钱,终于不用再奔波了,法官是我的大恩人呐!”法官为了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而不懈的奔忙与劳碌,我向你们致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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