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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知识] 两车路口交会:没有红绿灯,谁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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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3-3 11: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开车“左转让右转”已废止》的帖子爆红网络。该帖称,“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交警部门更加看重交通路口避让原则。“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请司机朋友按照新的开车避让法则行驶。
      帖中所称的新车辆避让法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这几条避让原则是不是完全正确呢?
      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对于道路会车时,没有信号灯,或者两个方向信号灯都允许通行时,确实存在“让右”这一原则。此外,这些避让的原则也并不是最近才新出来的,而是早就存在了,只是大家平时可能没有注意罢了。
      记者就网络上传播的这份“新避让法”,请教了一位在路上执勤多年的交警。
      这位交警表示,避让的原则由来已久,包括在事故定责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根据避让的先后原则,来判定事故原则的轻重。
      听完网友诠释的“新避让法”后,这位交警认为,大多数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在第二条中——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这一情况是有前提条件的。
      “就好比如果我是直行的,你从右侧直行而来,那么我确实是应该让你的。”这位交警说,“但是如果你是从右侧进行左转,那么就应该是你让我了,这里面有一个转弯让直行的原则。”
      这位交警表示,目前一般的路口都安装了交通信号灯,所以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是在车流量不是特别大的地方,箭头的交通信号灯可能会被圆饼的交通信号灯代替。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避让,大家应有所了解。
      “如果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这条避让原则尤为重要。因为相关法律中对于这种避让的制定,肯定是根据人的第一反应以及做出的行为习惯来制定的。”这位交警说。
      此外,开车经过路口时,放慢速度注意观察,这永远都是对的。
    (浙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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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3-3 20: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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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支路让主路吧,要不互相让一让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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