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更多
猜你喜欢
查看: 1451|回复: 1

[经验教训] 汉中钟声公司副总建筑师刁福忠帮你了解住宅设计新规

[复制链接]
a
3 1
  @ME: 
发表于 2013-1-27 14: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快速发展,住宅品质有了很大变化,2003年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在执行8年后因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国家住建部于2012年8月1日修改并补充了新的内容。1月23日,记者采访了汉中钟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国家一级建筑师刁福忠。
      刁福忠介绍,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的新《住宅设计规范》是为了落实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正确引导中小套型住宅设计与开发建设。
      原规范总则由9条减为4条,关于住宅设计基本原则的大部分内容移入新增的第三章基本规定中。原规范中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标准层,吊柜,单元式高层住宅,塔式高层住宅,通廊式高层住宅的概念停止使用;增加了凸窗,架空层,联系廊,住宅单元,附建公共用房,设备层6种新概念。
       刁福忠将新规中的变化亮点做了解读,以前顶层阳台不做雨罩的做法将不再被允许,有洗衣机的阳台不管封闭与否,楼地面均应做防水,这对建筑成本会有一定影响。
      凸窗防护方面,窗台高度≤0.45米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从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米,明确了入户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一米,以前有的项目做0.9米宽,今后再做将属于违背规范要求。
      剪刀楼梯是从前高层住宅常用的型式,新规中其休息平台净宽不得小于1.3米,比过去增加了0.1米;厨卫使用面积的要求较原规范有所减小,使用面积不再以住宅分类进行规定、厨房使用面积明确不包括烟道面积、增加了卫生间设置洗衣机时的最小使用面积;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餐厅的上层。
      明确7层及以上住宅应对建筑入口、侯梯厅、公共走道等进行无障碍设计,不再要求设置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明确出入口台阶不应少于2级(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计),侧面临空台阶高度大于0.7米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板),防护高度净高不应低于1.05    米。以往一步台的做法将不再被允许,高差较大的侧面临空台阶明确了必须做防护措施。
       卫生间污废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当设于下层套内空间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采取防止结露措施。
      刁福忠表示新规中的条款措辞多为“必须”,强调了硬性规定,而过去的规范中“不宜”代表了建议性,执行弹性较大。新规突出了住宅建设保证安全卫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与此同时一些建筑成本略有提高。
    (记者安宁)
a
0 0
  @ME: 
发表于 2013-1-27 17: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定很好,很人性,更符合实际需要。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