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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炸鱼的宁强男子被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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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09: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为爆破员,本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好民.爆.物品,糊涂的马某,却为饱口福想吃鱼而私藏爆.炸.物,岂料不仅没吃到鱼,反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成为阶下囚。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3 m5 d3 b  f( }  现年46岁的被告人马某系宁强县巨亭镇马家湾村五组村民。马某住在嘉陵江边,平时最大的嗜好就是喜欢吃鱼,但苦于找不到炸.药、雷.管和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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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7 t' @: f, |* H  2005年3月,马某担任原曾家河乡流溪沟村至马家湾村通村公路施工爆.破.员,自认为天赐良机,遂将爆.破作业剩余的1.5公斤炸.药、33.84米导.火.索、1枚雷.管私自拿回家存放,准备用于炸鱼。在公安机关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马某明知私藏爆.炸物.品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却心怀侥幸,藏匿不交。3 j3 V" }4 ~: v3 m1 W

: |5 l/ j6 L5 m( o9 B  今年3月22日,宁强县公安局代家坝派出所在清理辖区民.爆.物品时,根据所获线索。从其家中一举查获上述爆.炸.物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国家关于爆.炸.物管理规定,私自储存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依法予以惩处。鉴于马某认罪态度良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9 K# i. f# v' n- t( 李力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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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11-4 10: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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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就是这样被你们破坏地,前不久在汉中第一网上看到有毒鱼的,电打鱼的,现在又来个炸鱼的。在这样下去鱼类都灭绝了,生态都被你们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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