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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交流] 汉台区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总额度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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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12: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台区发放总额度7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如何申领汽车消费补贴,请看以下细则
  消费补贴申领条件
  (一)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汉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交易不纳入本次汽车补贴范畴)。
  (二)汽车补贴分三批次开放申领,购置时间分别为2024年9月7日—9月9日、9月20日—9月22日、9月27日—9月29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购车用户需在2024年10月12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2024年10月13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无误。
  消费补贴发放标准和数量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补贴,总额度70万元,分三轮发放,每轮发放固定额度,先申先得,领完为止:
  第一轮:购车时间9月7日—9月9日,发放20万元。
  第二轮:购车时间9月20日—9月22日,发放30万元。
  第三轮:购车时间9月27日—9月29日,发放20万元。
  补助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2000元现金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每辆发放3000元现金补贴。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车辆装潢、挂牌、保险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每轮活动开始之日起至当期活动额度申领完毕为止,如补贴额度提前申请完毕,活动结束。(具体时间以翼支付平台上线时间为准)
  审核时间:2024年9月9日至10月25日,逾期资料有误者视为自动放弃申领,不予审核。
  申报期内,申领人可通过“翼支付APP”-“汉台区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个人申领进度。如遇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审核退回的情况,须在规定时限内补充上传资料、重新提交,逾期未修改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审核。
  申领程序
  (一)申领人(手机GPS定位在汉中市,包括外地来汉人员)下载登录“翼支付APP”→首页点击或搜索“汉台区汽车消费补贴”进入活动页面→完善个人信息→选择补贴类型(每台新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上传以下资料: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盖章联);③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④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⑤购车付款凭证(包括pos刷卡小票、现金收据、转账记录、分期合同等,车款凭证总金额应大于等于发票金额,收款方名称必须与购车发票销售方企业名称一致)。
  (二)补贴发放按照“消费者自主申请—初审—复审—统一公示—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按照申领人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审核结束后通过补贴申领平台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发放补贴,补贴发放至申领人翼支付账户余额,自行提现。
  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专用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翼支付账户所有人一致。
  (二)本次活动,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不可重复申领消费补贴。
  (三)申领人应随时查看补贴申领页面“个人申请记录”,避免因图像模糊、账户信息不一致、付款凭证金额不足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补交资料逾期无法享受补贴。
  (四)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五)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不得申领补贴。
  附件:汉台区9月“惠聚汉台·焕新生活”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企业名单。(来源:汉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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