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交警大队关于在全区开展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的通告
根据《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汉公交发[2024]134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全区内开展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免费备案登记,请广大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员依照规定,尽快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一、备案登记范围
汉台区辖区内2023年3月1日前在用的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二、集中提供备案登记服务时间、地点
集中办理的时间:从通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集中办理服务网点:城区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所有人请前往辖区街道办登记,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各镇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所有人在辖区交警中队办理。
三、备案登记条件
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非国标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所有人需签订车辆来源合法承诺书(办理网点提供);
(三)签订守法承诺书。(办理网点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登记备案的禁止上路行驶。非国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2026年2月28日过渡期满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非国标电动三轮车应当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非国标电动四轮车应当持有C2或以上汽车类驾驶证。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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