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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 汉中情侣分手,退还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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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5: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侣们在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互送礼物,互发特定数额的红包,资金往来频繁。要是共同生活的,你侬我侬开支也不分你我。然而一旦闹到分手,财产纠纷就随之而来。那么,在恋爱期间送出的财物,哪些可以要回,哪些不能呢?
  近日,勉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李先生与被告刘女士在2022年4月认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此后原告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共计21149元。2022年6月被告受伤在住院期间,原告先后垫付医疗费、律师费40000元,以上共计61149元。2023年5月原告要求与被告办理结婚登记,后被告拒绝,且要求与原告断绝一切关系。为此,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花费未果。
  法院在调解中,被告表示对转账事实没有异议,但对返还金额存疑。被告车祸住院期间原告垫付了医疗费和律师费38000余元,原告的母亲给被告微信转账3000元,共计42000余元。其余的都是在原、被告交往期间共同的花费,以及一些在特殊节日、特殊金额如“520”、“1314”的红包,被告最多愿意退还40000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返还原告42000元,并当庭予以履行。(来源:勉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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