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708|回复: 0

[买车交流] 汉中市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申领细则

[复制链接]
a
0 0
  @ME: 
发表于 2024-4-12 11: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4月汉中市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申领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汽车消费补贴的申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1、消费补贴申领条件
  (一)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汉中市汽车销售企业(见活动车企名单)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交易不纳入本次汽车补贴范畴)。
  (二)购置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6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购车用户需在2024年4月22日前在汉中市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2024年4月26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无误。
  2、消费补贴发放标准和数量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补贴,总额度20万元。补助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每辆发放2500元现金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5万元(含)以上,每辆发放4000元现金补贴。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保险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3、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补贴资金有限,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具体时间以翼支付平台上线时间为准)
  审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6日,逾期资料有误者视为自动放弃申领,不予审核。
  申报期内,申领人可通过“翼支付APP”-“汉中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个人申请进度。若申报期内提前使用完补贴额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如遇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审核退回的情况,须在规定时限内补充上传资料、重新提交,逾期未修改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审核。
  4、申领程序
  (一)申领人(手机GPS定位在汉中市,包括外地来汉人员)下载登录“翼支付APP”→首页点击或搜索“汉中汽车消费补贴”进入活动页面→完善个人信息→选择补贴类型(每台新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上传以下资料: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③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④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⑤购车付款凭证(包括pos刷卡小票、现金收据、转账记录、分期合同等,车款凭证总金额应大于等于发票金额,收款方名称必须与购车发票销售方企业名称一致)。
  (二)补贴发放按照“消费者自主申请—初审—复审—统一公示—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按照申领人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审核结束后通过补贴申领平台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发放补贴,补贴发放至申领人翼支付账户余额,自行提现。
  5、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专用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翼支付账户所有人一致。
  (二)本次活动,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不可重复申领消费补贴。
  (三)申领人应关注补贴申领页面“个人申请进度”,避免因图像模糊、账户信息不一致、付款凭证金额不足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补交资料逾期无法享受补贴。
  (四)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五)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不得申领补贴。(汉中市商务局)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