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2022年9月我局收到群众反映在汉台区中山街收到传单,发传单的人员让群众扫码参加抽奖活动,后表示群众中三等奖,便将群众拉至“某某家电”店铺让领奖。进店后工作人员表示下载店铺内的软件,告知群众充值4000元十年内会给其返完等话题。群众该店存在诱导其消费,故离开店铺,但有其他人已经在该店进行了充值。
6 e' E3 }/ a1 x0 {" \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被投诉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店名为汉中市汉台区某某家电经营部,该商家存在投诉人反映情况,已有20余人在该店进行了充值,累计充值金额约8万余元。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项,我单位执法人员9月13日向被投诉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和已充值顾客沟通,退还充值费用,若逾期未改,我局将依据《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M. p# W% W! e/ P8 Y3 C, H
9月19日被投诉人汉中市汉台区北大街某某家电经营部已经将20余人充值费用退还,我单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该商家承诺自己今后一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来源:汉台区市场监管)! ]5 F; ], g+ d0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