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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民办学校年检抽查情况的公示
汉中两所学校年检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结合民办学校年检要求。2021年3月,市教育局成立工作组,对市教育局审批的8所民办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办学条件、安全管理、教育教学、财务收支和宣传招生等进行年检抽查。经研究,现对2020年年检抽查结论予以公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年检通报情况,督促指导辖区民办学校做好问题整改,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学校给予两年整改期。各民办学校日常工作具体情况由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汉中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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