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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酒驾后谎报姓名,户县男子被送进西乡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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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15: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的西安户县籍驾驶人王某,却因谎报姓名、干扰民警执法,被送进汉中市西乡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酒驾后谎报姓名,户县男子被送进西乡拘留所

酒驾后谎报姓名,户县男子被送进西乡拘留所

  2021年3月4日20时,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在城区河滨路开展夜查行动。20时35分,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陕D13L27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52mg/100ml,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至中队做进一步血液酒精检测和调查。调查中,该驾驶人称其驾驶证、身份证不慎丢失,民警询问其姓名,该驾驶人毫不犹豫的称自己为韩某,并报出身份证号。民警按照其提供的身份证号和姓名通过公安网进行核实,结果显示与该驾驶人所说相符。随后,该驾驶人以韩某的姓名在酒精检测单和笔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但在之后的查询中,民警通过仔细核对,发现韩某的照片虽与该驾驶人相像,但仍有一定的面部特征不相符。通过民警的反复询问,该驾驶人在铁的证据下,不得不承认了自己谎报姓名的违法事实。原来,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王某,所持的“C1”机动车驾驶证正处于实习期,因怕被记满分注销,冒名谎报了自己好友韩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因王某在案件办理中谎报身份信息,严重干扰了民警的执法工作,中队将其违法线索移交城南派出所处理。最终王某因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办案,被处以五日拘留,并处罚款500元;同时交警部门对王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因王某在实习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其驾驶证被依法注销。来源:西乡城南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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