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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有一位妇女在汉中市政府网上写信反映"自己怀孕8个半月,回村上办理准生证。村委拒绝办理,该怎么办?"对此,3月11日,汉台区政府在网上做了回复。
7 U; J" Y5 S2 J- ~+ p3 ?3 @3 Y 信件标题:本人怀孕8个半月回村上办理准生证。村委拒绝办理,我该怎么办?. ?; F) L' P x# ?5 o
信件内容:本人一胎怀孕8个半月,户籍所在地汉台区铺镇张家巷村。5 v( s$ u- w) }+ y. |
我拿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结果证件照回到村里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村委拒绝给我办理,我很是郁闷。
- x2 g! y4 \, l& P* m 给的理由是:我家里有个妹妹还未婚,我们俩户籍都在村里,只能给我们俩其中一个办理准生证。村委让我在男方那边去办理准生证。
- |, m1 a' E3 ~+ I+ Z4 L 我想寻求大家帮助,记得法律条例很明确一点是,女方可以在户籍地办理准生证。遇到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 l9 A* a. u: d, k7 X- T; w0 ]
回复内容:0 L( p/ A' n) S! Z: a' d; d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v* ^1 I1 w. [6 t0 j
来信家庭女方为张家巷村谢某平(属于双女户)之大女儿,按村上要求,女方婚后应该把户口迁走。但是一直未迁,且和父母分户,独自独立一个户。
' u6 Q/ d/ ~+ F4 }! |; ` 2021.3.3谢某带了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结婚证来张家巷村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即她本人说的准生证),村上拒绝办理。
7 {+ x! O4 k3 u# q; [. ? 理由两个:1、资料不齐,需要提供男方的婚育证明。2、村上顾虑女方办理了准生证,之后孩子出生会把孩子户口上在张家巷村,参与村上将来的土地分配款。所以村上建议:由村上出具女方的婚育证明,到男方地去办理。
6 {/ m* ]( H0 r( z, Z3 F7 c 汉台区铺镇计生办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村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在男女双方的户籍地或是单位所在地均可办理,具体在哪办,村民有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u. m; F0 H+ c' s X
办理婚育登记和上户口是两码事,不是在哪办理了婚育登记孩子上户口就在哪,不是捆绑的。后期张家巷村将根据张某自己的意愿,如果想在女方户籍地办理,只要资料提交齐全,按规定会给办理。
8 `1 f8 |) n1 x9 N 最后,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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