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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有一位妇女在汉中市政府网上写信反映"自己怀孕8个半月,回村上办理准生证。村委拒绝办理,该怎么办?"对此,3月11日,汉台区政府在网上做了回复。
; M8 I8 `0 I3 T* F% C5 D6 \ 信件标题:本人怀孕8个半月回村上办理准生证。村委拒绝办理,我该怎么办?: C5 y7 o) O3 ?3 V4 ~! O
信件内容:本人一胎怀孕8个半月,户籍所在地汉台区铺镇张家巷村。
2 [0 o- q1 }. V 我拿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结果证件照回到村里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村委拒绝给我办理,我很是郁闷。. s2 B' q' q9 T! Y# d! {2 ?, h* [8 N
给的理由是:我家里有个妹妹还未婚,我们俩户籍都在村里,只能给我们俩其中一个办理准生证。村委让我在男方那边去办理准生证。. Y6 V/ W- a7 v4 |. W7 l3 |8 O4 J
我想寻求大家帮助,记得法律条例很明确一点是,女方可以在户籍地办理准生证。遇到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 I- F/ X4 V4 H' n* U1 d: v _
回复内容:& p) ?. B0 J. K8 ?* \' \9 I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3 B. K! K C0 `" K" j 来信家庭女方为张家巷村谢某平(属于双女户)之大女儿,按村上要求,女方婚后应该把户口迁走。但是一直未迁,且和父母分户,独自独立一个户。
1 x; R6 v4 B1 k$ @ 2021.3.3谢某带了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结婚证来张家巷村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即她本人说的准生证),村上拒绝办理。
4 d2 @% a) i. [$ }% l. J, V! } 理由两个:1、资料不齐,需要提供男方的婚育证明。2、村上顾虑女方办理了准生证,之后孩子出生会把孩子户口上在张家巷村,参与村上将来的土地分配款。所以村上建议:由村上出具女方的婚育证明,到男方地去办理。 ^% `2 X- M2 ]
汉台区铺镇计生办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村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在男女双方的户籍地或是单位所在地均可办理,具体在哪办,村民有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V0 m6 s2 |9 `1 Q
办理婚育登记和上户口是两码事,不是在哪办理了婚育登记孩子上户口就在哪,不是捆绑的。后期张家巷村将根据张某自己的意愿,如果想在女方户籍地办理,只要资料提交齐全,按规定会给办理。2 w: M. _2 L3 P! l$ d$ Y
最后,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c, N$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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