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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小区违建交换站,南郑区政府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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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6 16: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3日,南郑区政府办就小区违建交换站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我是南郑区大河坎76号小区业主,陕西省南郑区鑫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在我小区维修改造供暖项目,挖一个长20米,宽10,深6.5米左右的深基坑用来修建一个地下热交换站,施工前没有做任何公示,我们业主从九月二十几号就向南郑区鑫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提出公示建设施工手续,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建设施工手续公示,大河坎执法中队十二月二十五号下达整改通知书,可是施工单位没有一天停工,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修建新交换站没有公示图审报告,地勘单位,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住建局的公司许可证
  南郑区政府办回复:
  网友你好!
  一、热力交换站基本情况
  你反映的热交换站为汉中市南郑区鑫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茂公司)在陕西长空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空公司)职工家属区修建热力交换站。2018年5月28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陕发改经体﹝2018〕641号)。2019年5月28日,区发改局印发《关于陕西长空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暖维修改造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该项目建设的供热交换站为小型供热交换站,由专业设计公司根据国家现行的热通空调国家规范和行业规范设(GB50736-2012)建设。建筑立体位于地下平均4.77米处,供热设备为封闭式水水直混式换热机组,该建筑距7号住宅楼10米处,主要为长空公司生活区全体业主提供供热使用。建设完毕后顶部覆土恢复绿化,同时相关设备安装后做降噪、降震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9月27日,区城市管理大河坎综合执法中队(以下简称大河坎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热交换站修建位置离房屋太近,大河坎执法中队立即开展调查。2020年7月14日,鑫茂公司会同长空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召开了开工前准备工作会议。9月13日,鑫茂公司私自对热交换站进行开挖建设。调查过程中,大河坎执法中队要求鑫茂公司提供相关规划审批手续,鑫茂公司未能提供。经查,2018年鑫茂公司与长空公司签订了《供热分离移交协议》《供热资产划转协议》及《供热管理职能移交协议》,该建设工程使用地块为长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因土地使用权尚未过户,该工程无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河坎执法中队向鑫茂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尽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该热力交换站施工期间,小区业主向大河坎执法中队投诉其房屋出现裂缝,大河坎执法中队要求鑫茂公司对该项目组织安全评估。11月11日,评估报告认为:该工程基坑支护采用的支护形式安全可靠,能确保7号楼结构安全正常使用和交换站正常施工。因鑫茂公司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河坎执法中队向该公司下达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2021年1月7日,大河坎执法中队对鑫茂公司、长空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快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月27日,大河坎执法中队向项目施工方陕西光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现场已停工。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区城管局及大河坎执法中队将加强督促协调,持续跟踪并督促鑫茂公司尽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妥善解决你提出问题。
  感谢你的留言!
  评价:
  基本满意
  解决程度:1分办理态度:3分办理速度:3分
  业主真对鑫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聘请的三位专家评估报告当天就电话告知鑫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和长空公司不认可,国家有对深基坑专家评估的标准,监理工程师就没到现场,评估报告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名,不知监理工程师是在什么情况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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