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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法学硕士谈女子在群内骂社区支书是草包,被跨市铐走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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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21-1-27 11: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  多伦多
  想搞清楚这件事相关方行为有没有正当性,需要了解一下这些法律知识:
       1.社区书记到底该不该管?管,该管,并且这还是他的职责所在。我国宪法给居委会定位的标准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有以下任务:...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该女士就应该向这个社区书记反映,并且书记作为「先锋队」,更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像这样不管不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的行为从法理上说不通。
        2.业主大会有没有权力决定物业选择对象?这个是有权利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该女士提到这里有人违规操作,应该是没开会直接私自决定,或者拉拢一帮业主排挤其他少数意见业主,开会通过与相关物业的合作。
       3.该女士应如何救济自身权利?如果真的是存在违规程序,那么法律也赋予了她不少的救济渠道。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该女士可以选择告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方,目前来看调解的话可能性不大,人都被行拘了,没法好好说说了。
       4.预测一下事态的发展:这里社区书记搞人动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侮辱、诽谤条款」明显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构不构成「公然」就值得商榷,就现有证据来看,该女子似乎并没有转发多个微信群的行为,只是吐槽了一句,看到的人顶多500个,构不成「公然」;其次,连「侮辱」都算不上,我觉得是事实陈述吧!
       这个社区书记的确挺怂的,你一个书记还怕业主大会话事人?真是笑话。这件事被曝光了,社区书记好日子该到头了,公器私用,滥用手中权力,朋友们,撤职不过分吧?明显是来混日子。最后,想提醒大家关注该女子说的一句话:「我们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什么时候业主会和物管变成了我们的主人。」谁花钱谁地位就高,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为公共利益声张服务的人,能帮个忙就帮个忙吧!
  毕竟,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   蒙大拿  
  作为我们小区业委会的一员,去年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小区物业在一栋楼的旁边开辟了一块空地(本来是小区绿地),作为存放装修垃圾的场所。但是这个垃圾场紧挨着一栋楼的墙,这当然导致了业主的不满,尤其是一楼业主,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有人在他家隔壁建了个垃圾站。在多次向物业维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向派出所报警无任何答复之后。一楼业主以牙还牙,把垃圾倒在了物业门口,既然你在我家旁边倒垃圾,那我就在你门口倒垃圾。他倒垃圾的那个下午,我正好在小区,突然手机响了,说警察抓人了,把一楼业主抓走了。我赶忙赶到物业,去了只有物业经理在,他很激动地跟我讲,“蒙律师,你看,这就是正义的力量。”我和其他几位又赶忙来到派出所,向警察表明三点:
        1、要求警方向业主家属说明抓人理由,行政拘留?案由?
        2、如果成立行政案件,要求警方对同样在小区绿地倾倒垃圾的物业负责人采取同等措施。
        3、表明业主委员会将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利的决心,并当场起草行政复印文书,针对警方还未给定性的行政行为拟提出复议。
  经过我们不断努力,业务终于于当晚回到家中。后经了解,警方的确准备以扰乱秩序对业主进行行政拘留。通过那个事,贵州这次的事我就很好理解了。我们常见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其实都存在一个法律解释的问题,而法律的解释权,就在每一个具体的行政人员和司法官手里。那么法律解释有一条基本的原则叫目的解释,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这一条法律的目的,一定不是把一个在微信群里说了一句牢骚话的人抓起来关三天,这就叫行政不合理,这就叫没有原则的行政。
        此时,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话“只许有人放火不许别人点灯。对于可以翻手云雨的人,权力滥用不仅包括懒政,也包括选择性滥用。这个案子的复议,一定会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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