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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百姓] 汉中范小朱: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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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2: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范小朱勇于担当,以身作则,恪尽职守,积极奉献,主动承办了一批涉黑恶案件,出色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用自己的辛勤、汗水和担当践行忠诚于党,服务于人民的初心。他说:“要让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在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之初,汉中市中级法院扫黑办设在刑一庭,范小朱在承办案件的同时,自觉承担大量的扫黑办日常事务,积极参与筹划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起草、制定工作方案并印发,制定信息报送制度,筹备工作会议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参与督导辖区基层法院。他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一摸排,对涉黑恶案件认真梳理,建立台帐,加强宣传,并及时与公安检察沟通联系,做好案件诉讼的衔接。落实认真执行扫黑除恶信息、数据报送制度和案件台帐制度,对审理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加强与市扫黑办和公安、检察的业务沟通,参与案件业务沟通指导26次,为扫黑除恶案件审理探索工作思路,积累工作经验。
  2018年6月,城固县法院受理师某10人寻衅滋事案件,该案是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的全市第一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为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范小朱仔细研究分析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周密安排庭审,使该起10人涉恶案件圆满顺利审结。他还参与指导并主动承办了略阳县张伟等23人、洋县陈朋朋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以及洋县王昆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二审审理。
  2019年10月,南郑区叶礼芝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由市检察院起诉至中级法院,该案43名被告人,涉8个罪名、21起犯罪事实及7起违法事实,侦查卷宗147宗,是我市第一起由中级法院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审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案件受理后,范小朱主动承办案件,对3起已判决的相关案件发现有错误,提出再审意见予以纠正,为该涉黑案件办理奠定良好基础。为保证案件审理迅速有序顺利推进,他制定了“三同步”方案和详细的庭审计划和提纲,预判各种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事项并做出应对方案,形成100多页,3万余字的庭前准备材料,该案于2019年12月公开开庭审理,连续开庭11天,庭审有序圆满成功。庭审结束后临近春节,他加班加点,认真梳理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意见,严格审查证据材料,逐起审核案件事实,为案件评议做好充分准备。2020年春节假期刚满,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他正常上班,修订、制作了630页、35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合议庭成员六次评议,严格认定每一犯罪事实和证据。他与合议庭成员放弃休息日,制作出582页、33万余字的刑事判决书,首恶分子叶礼芝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通讯员路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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