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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汉中一人挪用资金20余万,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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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0: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更新司法理念,探索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制度,近日,洋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羁押必要性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会指导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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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人挪用资金20余万,决定逮捕!

汉中一人挪用资金20余万,决定逮捕!

, z, m0 d5 P1 U( x) V  犯罪嫌疑人吴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给他人使用,数额达20余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被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采取强制措施后,吴某家属退赔了全部挪用资金,并申请对吴某变更强制措施。
! O0 o: Q* v0 z8 G, G2 J9 e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阐述了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相关工作人员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审查认定的事实,介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0 W  c, N' E  w1 O( `& _& B) I
  犯罪嫌疑人家属陈述了变更取保候审的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听取办案人介绍和申请人陈述后,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发表了意见。该院将在充分考虑听证意见基础上依法做出决定.7 T. F4 s1 Q" O; X% E& p1 a
  本次公开听证是全市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形式审查羁押必要性的首次探索和有益尝试。下一步,该院将及时总结听证经验,让监督充分融入检察办案的过程中,实现“阳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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