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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汉中公安处罚一起翻越隔离护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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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1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4日12时45分,在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中心广场路段,行人李某某从道路西侧进入机动车道翻越中心隔离护栏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1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翻越隔离护栏的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处以20元罚款。

汉中公安处罚一起翻越隔离护栏行为

汉中公安处罚一起翻越隔离护栏行为

        汉中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遵章守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保证城市道路畅通的需要,更是保障大家生命安全的需要!切不可抄“近路”而违法翻越道路隔离护栏,轻则面临警告教育以及20元罚款,重则酿成交通事故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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