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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里办事处金华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8年,金华村自定标准,多次以加班为名,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4.6万元。2020年4月,七里办事处党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骆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P- e" y. F, D( A$ Q. ?# P
2、老君镇五星村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2017年至2019年,五星村先后以环境整治清理加班、秸秆禁烧巡逻补助、社会治安巡逻补助等名义,向村干部违规发放补助共计3.9万元。2019年12月,老君镇党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田通才党内警告处分。
7 {" u) M$ v- Y# x! R/ q% H1 \ 3.勉县张家河镇金华庙村原村主任李晓军、会计周自武、三组组长王维仁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村民多领取公益林补贴问题。2020年5月,李晓军、周自武、王维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 X/ Q& U9 L- @. |) ~- n 4.勉县镇川镇红庙梁村原村主任郑宝成未认真履行土地监管责任问题。
* Z F3 v% V7 z2 N$ H: r+ m 2016年7月,红庙梁村村民陈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该村土地1891.06平方米修建住宅。2020年3月,勉县自然资源局责令陈某对不符合规划的建筑设施进行拆除并处以罚款。时任村主任郑宝成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陈某的违规建房行为在知晓的情况下未予阻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郑宝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s& Z+ j2 f! R% N; H6 b 这几起典型案例都很有警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守好责,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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