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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城固:巨款被转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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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08: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想到自己三年都没要来的钱,法院两天就给我追回来了,谢谢城固法院执行局。”手中拿着3.5万元工资的王某甲激动的说。
* |0 p$ t; q0 N$ B; V  2017年,被告王某乙将手中的墙面涂料工程包给原告王某甲,工程完工后部分工资40000元未予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向城固法院提起诉讼。* O3 X, O% Z, e0 c  E$ e+ O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然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5000元后,其余欠款迟迟未支付。故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3 l; G2 j2 V0 z, S5 z8 `. e$ o( F
  此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开通绿色通道,案件第一时间就转入快执组,执行员随即对王某乙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等查控措施。
) K7 S$ B3 B2 e0 {+ j; y  采取上述措施后,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被告),最终在强大的司法威慑和法官的思想疏导下,权衡利弊后的被执行人王某乙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第二天来到法院履行了下欠3.5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 j) H8 h4 d9 q  近年来,城固法院切实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开启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绿色通道”,对各类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在执行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公布黑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 n" d* Y0 c. Q: t! g; p  同时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进一步提升执行效果。据统计2019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05件,执行到位241万元,赢得了当地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 _: L2 i/ K* M1 ^5 `
  小编提醒:本案中涉及追索劳动报酬,是常见的涉民生案件中的一种情况,在追索劳动报酬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 h( W, c: ]; r; d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2 }/ m6 v0 o- x  M& ~  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或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来源:城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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