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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致南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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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20: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中市南郑县南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我们是两名游客,2012年国庆期间自驾到位于南郑县黎坪镇的黎坪国家森林公园游玩。当10月1日到达进入黎坪镇的山脚下时,发现山高路险,不敢前往。但因是专程前来,就这样返程又心有不甘。

         刚好路口有执勤的公安交警,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试着请示帮助。恰好在此巡视工作的领导同志(后来得知是南郑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南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看到我们两位女同志确有困难,给予我们热情的指导,并先后派交警大队小张同志和朱波同志给予我们切实的帮助,让我们乘兴而来、尽兴而归。晚上我们过意不去,想请李局长和两位交警同志吃顿饭以表谢意,但被坚决婉辞。不仅如此,李局长还请朱波同志帮我们联系住宿的酒店,唯恐游客扎堆而导致我们无处住宿,朱波警官尽快完已是晚上七、八点了。我们萍水相逢、非亲非故。你们交警却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无微不至!凡此种种让我们深受感动。特写感谢信一封以表谢意!

       旅途不仅是对山水的感知,还有对人文的感受。旅途中意外的感动,往往温暖着我们的一生。平日工作的压力和生活的琐碎,因这种温暖而不足为道。这次旅途因你们交警的热情帮助,而让我们倍感温暖。想起时,就像一股清泉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我们庆幸遇到了你们,因你们交警的乐于助人,让我们对黎坪国家森林公园有了特别美好的印象,对汉中人民产生了美好的情感,更是对你们南郑县交警大队的公安干警们充满了敬意!从你们的行动中可以看出,你们领导有方、队伍精良;从严治警、一心为民;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不辞辛苦、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品格高尚。请接受我们对你们的崇高敬意!

    谢谢了,李局长、小张警官、朱波警官!
    谢谢了,南郑县交警大队的全体同志们!

                                                             游客 范女士 盛女士
                                                               二0一二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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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10-19 10: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中房产信息网
现在社会,想见吃拿卡要的容易,想见主动帮你的政府工作人员难,现在见着了就一定要顶,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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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10-19 16: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17日,记者联系到南郑县交警大队队长李保林,他说这都是芝麻小事,他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他才介绍了当天的事情。原来在国庆期间,为确保游客安全,南郑县公安部门的分管领导在各个景区把守,当日他刚到岗点,就遇到两位女士,看过她们的驾照,知道她们是宝鸡人,这是第一次到汉中。“看到她们俩开车水平似乎不是很好,山路又陡又窄,害怕出意外。”李保林说,他们只是做了分内之事,游客来了,就得为他们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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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10-20 10: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愿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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