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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汉中仁德学校学生因吸烟违反校规回家反省近一月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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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2 18: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吸烟违反校纪校规,汉中市仁德学校让初三学生小刘回家反省近一个月,家长称返校时学校拒绝接收。对于学校做法是否违反《义务教育法》,勉县教体局回应称,小刘适应不了仁德学校,转学是自愿行为。
  家长反映:学校让孩子回家反省近一月返校时拒接收
  近日,勉县的刘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他15岁的儿子小刘在汉中市仁德学校上初三,今年10月23日因为吸烟被学校发现,学校要求他将孩子领回家教育反省两天。
  两天后,刘先生带着儿子去学校上学,学校拒绝接收。“校方表示,具体啥时来上学,校领导还没研究决定。”刘先生说,孩子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现在出现问题,学校就推给家长,变相逼孩子退学,仁德学校一年学费两万多元,学校也有责任将孩子教育好。
  刘先生介绍,小刘从初一就被送进该校就读,学习成绩在班上属中下水平。在家反省时,孩子给他作了保证并写了检讨,也向学校写了检讨,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但学校因为孩子违纪问题说不要就不要,让他感到寒心,学校的做法也违反《义务教育法》。随后他将此事反映给汉中市教育局以及勉县教体局,均未得到解决。
  教体局调查:学生适应不了学校转学系自愿
  刘先生称,10月底,他带着儿子再次找到学校,校方表示他的态度不诚恳,如果想让孩子继续就读,要求家长在校外租房陪读,如果发现小刘有一次迟到,则还是会被拒收。刘先生说:“这明显是刁难我们,这些条件就是变相逼孩子退学,尤其是陪读这一个条件就把我难住了,目前我妻子因为患病在西安治疗,我一直陪床照顾,根本没时间陪读。”
  11月20日,勉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一负责人表示,小刘的情况汉中市教育局曾转来家长的投诉,责成勉县教体局核实调查过。经核实,小刘因适应不了仁德学校教育环境,加之自制力差,总是违反校纪校规,学校曾多次和家长沟通,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加强教育,但效果不佳,仍然违反校纪校规。
  从10月23日反省至今近一个月过去,学校是否变相让小刘退学?该负责人回应,仁德学校让小刘回家反省,意在让家长带回家开展家庭教育,经教体局调查不存在劝退或开除的说法。此外,转学是学生和家长自愿行为,家长目前已联系小刘所在学区的公立学校,正在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回应:想让家校联手共同教育学生并未劝退
  11月20日,记者联系上汉中市仁德学校,该校招生办王姓老师回应称,小刘在学校不仅自己抽烟打架,还带着别的同学一块打架,去年还把另外一名学生打伤,屡次违反校纪校规。学校让家长领回家,是想让家长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小刘,让他从思想上转变,能够认识到错误并遵守学校规定。
  王老师还说,小刘回家反省期间曾来过一次学校上学,但因为被老师发现又带着其他同学吸烟,随即又让家长领回家教育。目前,小刘转学一事是自发行为,学校从未劝退小刘。
  11月20日,刘先生告诉记者,转学一事实属无奈,学校不接收,而小刘处于初中升高中的关键阶段,已经在家耽误近一月,拉下的课怎么办,无奈之下才联系转学。
  律师观点:学校做法明显过激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表示,学生虽然违反校规校纪,但毕竟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学校的做法明显过激,学生接受九年制教育是他的权利不能剥夺,学校有无条件对其教育的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从形式上看,该学生是“自愿”转学,但学校变相地“让其自愿转学”明显不妥,若学校使其一月不能入室听课属实,学校是应当担责的。
  网友看法: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对此,一位网友表达了他的看法:孩子违反校纪,学校让回家反省也是给家长一个教育孩子的机会,聪明的家长可能会利用好这个机会和孩子好好沟通。孩子为什么会这样,找到原因并帮孩子做出改变。
  学校有教育孩子的义务,但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这一点上说,教育好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更重于学校。华商报记者张映伟
  编后教育孩子学校、家庭要合力
  智能手机容易让人上瘾,别说孩子,就是成年人也对它爱不释手。小编相信,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学校也是出于无奈。但是,如果没有家长的支持,这个规定恐怕也无法施行下去。
  让违反校规的学生回家反省,学校的初衷一定是希望学生能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但事实证明,这办法未必行之有效。对于犯错的学生,老师、家长应坚持正面教育,走进学生的内心,帮其找到错误的根源,学校、家庭形成一股合力,让孩子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从而不断改过自新。(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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