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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汉中电动车的遮阳伞又来了!别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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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0 20: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景再现" V3 j+ p- v; s; {
  时间:8月23日早上
. I: M1 _9 j! }  ?, S  地点:汉台区西环路
+ l) q4 H$ C$ P* t! w  事件:1 ?+ k9 P$ u( ]
  一位中年妇女骑着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正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当她发现十米开外执勤的交警后,正准备掉头驶离时,碰巧被执勤交警看见。执勤交警立刻喊话:“那位的骑绿色车车的同志!请你过来下!”该名妇女见状,只得缓缓推车上前(此处省略一万字的内心活动)。# U" Y3 h, t6 }) d

汉中电动车的遮阳伞又来了!别侥幸

汉中电动车的遮阳伞又来了!别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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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敬礼后,执勤交警告诫她电动车私装遮阳伞、在机动车道行驶是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需拆掉伞具并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这位妇女配合交警拆除了遮阳伞,并表示今后要遵守交通规则行驶。
1 r" {+ |4 t! ]8 v  近日,记者在西环路、钟楼等路口看到交警执勤人员正在进行执法工作。此次城区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整治的重点是非机动车私装遮阳伞和不按标线行驶、并入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7 R0 o& t3 Y: @. g7 \2 h  早上8时许,正值早高峰,车流量大,非机动车多,记者看到汉中市交警二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在汉台区西环路路口对私装遮阳伞的非机动车进行拆除,“您好,请停下来,您的遮阳伞不符合非机动车行驶要求,请配合我们拆除”,二大队一中队民警黎超正在和同事将伞具拆除没收,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其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登记备案。
. l* y2 p" s  X7 o  在现场,记者还看到有不少电动车、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而是进入机动车右转车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交通秩序混乱,为保证市民行驶安全,民警在路口不断劝导非机动车主。
, W. m( h; L4 d/ x  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针对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从2017年在汉台区钟楼十字设立全市首个文明交通劝导学习站。驾驶人、行人在钟楼十字等路口违法后,不仅面临着行政处罚,还将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现场劝导学习体验式教育。0 x4 b0 _- Q2 k& ^2 D' Z& a$ A
  劝导站内设有劝导学习室和违法车辆暂扣点,配备电视机、桌椅、展板、宣传学习资料、交通法规测试卷、手挥小红旗等物品。交警部门还表示,这项违法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下去,通过整治行动营造“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y2 {9 d- y( @2 W* ~  来源:汉中发布(若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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