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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汉中一业主投诉小区物业乱收费,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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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9 08: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汉中市民向汉台区区长信箱投诉汉台区均辉物业公司乱收费问题:
  内容如下:该小区存在电梯重复收费,在收取每平米0.9元每月物业费的同时,又另行收取720的电梯费,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该小区水费3.5元每吨,远远超过2.95元每吨的居民用水市场价格,垃圾费9元每月远超过汉台区垃圾清理费每月5元的标准;该小区收房时未给业主开具广电,天然气,可视对讲等费用的正规发票且不能拿出收费标准及依据,这种行为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偷税漏税问题。我的诉求有:签订购房合同中的物业公司实际的物业公司不符是否违规,相关收费及标准依据是否符合要求,收费后不予开具正规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物业费用收取后的收支明细不公开是否符合要求。
  汉台区政府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实际物业与购房合同中签订物业不一致问题:购房合同中签订的物业公司“和顺物业”与实际入驻的“均辉物业”系同一法人所经营,2019年5月因股东发生变化,调整为“均辉物业公司”入驻益汉路华天苑小区开展物业服务。
  二、关于物业公司收取一楼业主杨春电梯费用问题:经协商由物业公司退还收取一楼业主电梯费用540元。
  三、关于收取业主天然气初装费、广电网络有线电视费、可视电话初装费问题:三项费用是物业公司受汉中市华天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收,收齐后统一由施工单位再开具正规发票,目前物业公司已停止代收三项费用。经协调,业主同意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开发商与燃气公司签订安装合同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在收费时间节点内)和可视电话初装费,但应公示相关合同和其他证明。网络使用争议问题,市场监管局已告知开发商不得指定或强制业主接受某一企业的服务,由业主自行选择已接通到小区的服务单位。
  四、关于水费问题:投诉反映的对七层以下业主收取每吨3.5元的水费问题,是由于物业工作人员对收费业务和软件不熟造成的失误,物业公司表示立即纠正。按照市政供水标准每吨2.95元收取,并退还六楼(含六楼)以下业主多收部分水费;七楼以上涉及二次加压的业主按照每吨3.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业主代表表示同意缴纳高于市政水费部分作为用于二次加压设备维护维修备用金,但物业公司在发生设备维护维修后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支出明细表,并告知业主多退少补。
  五、关于垃圾费问题:因该小区刚开始交房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及时沟通说明垃圾费的产生原因,现经过我局协调,业主表示同意缴纳垃圾费每月每户9元。
  以上问题的造成主要是由于该小区刚交房,业主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也无法与业主沟通相关事项。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陕价(2014)127号,自2015年1月20日起放开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应做到收费和服务质量成正比,及时主动向业主公示收费项目明细及标准,定期公布物业费使用收支情况。同时也告知业主代表,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的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来源:汉台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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