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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使用“地沟油”的汉中火锅店厨师被判了10个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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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9 17: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9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汉台区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9 z( M( s7 A8 H3 l7 I9 U2 }2 `

使用“地沟油”的汉中火锅店厨师被判了10个月,该!

使用“地沟油”的汉中火锅店厨师被判了10个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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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苏某亮(火锅店厨师)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某明(实际经营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被告人苏某亮、李某明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侯某利(工商注册个体经营户)在汉中市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由被告人苏某亮、李某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侯某利赔偿人民币21000元(已缴纳)。
, {; X" K9 _; c+ w6 J3 P  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某亮、李某明为谋取利益,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厨垃圾进行回收过滤,制作成“地沟油”后,添加在火锅底料中重新销售给顾客食用,销售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销售总金额为7549.5元,其中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总计销售2100元。
" x: \; g" t, W& L/ i6 h  B  c, ^  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侯某利虽事前不知情,但作为个体经营户应承担附带公益诉讼赔偿责任。法院遂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三名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汉中发布原创:李荷). u9 O6 G3 c& f$ p( [4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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