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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关于敦促无牌摩托车登记注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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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5: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摩托车是我县群众出行所依赖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长期以来,部分群众购买摩托车后,没有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即上户挂牌)手续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摩托车既无法进行检验,也没有投保机动车保险,给其本人和其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管大队敦促没有登记注册的摩托车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登记注册是国家法律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登记注册并悬挂号牌,违者,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为此,交管大队提醒大家,购置新车后应当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人车手续合法、上路行驶守法、安全文明护法。
  二、自7月1日起,绝大部分摩托车登记注册将免除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于2018年12日29日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新购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不再向税务部门缴纳计税价10%的车辆购置税。此项惠民政策出台,让利于百姓,为广大摩托车用户登记注册减少了至少数百元支出。希望广大摩托车用户抓住机会,尽快办理登记注册。防止错失登记注册期限,导致摩托车无法再进行登记注册。
  三、交管大队将常态化严查无牌无证摩托车。交管大队将经常性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严查无牌、无证、无交强险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致力于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对于查获的无牌摩托车,如果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交管大队将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后责令办理登记注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已经无法再办理登记注册的,交管大队将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后,将摩托车强制报废。
  交管大队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购买摩托车后一定要及时登记注册,防止因国家发改委公告车型撤销而无法登记注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略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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