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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西乡一村委会给安置户建房每户交16万才能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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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2 18: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7日,一网民反映称,他是汉中市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莲花居委会的,2018年,他们村里搞拆迁,对于有宅基地村民,县上给统一安排在北环路边上。该网民表示,本来这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在划好宅基地之后,村干部没经过村民同意,强行给做好地基,然后让有宅基地的交16万元才能盖房。
( k0 h9 f( m) K  该网民还说,他们找过人算过,如果村民自己下地基只需6万。本来宅基地都是由村民按照县上规划自行修建,此外,村干部还说谁先交钱谁修,不交钱不让修。随后,村民们将此事反映给西乡县政府,县政府让街道办解决,可是到现在还是未解决,还是要交十多万元才能盖房。
: w) h1 l( D) K( T3 P* v  3月22日,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对此回复称,城北街道办事处3月7日接到莲花社区7位居民反映安置户基础统规统建费用过高的问题,城北街道办及谭家湾拆迁指挥部和莲花社区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0 O+ I; M4 E9 n* D  P) k  经查,城北街道办事处莲花社区在2018年11月按谭家湾拆迁改造指挥部统一规划要求,安置户采取房屋基础统规统建,房屋主体自建的方式进行房屋修建。谭家湾拆迁指挥部邀请汉中聚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基础统规统建费用进行了初步预算,基础统规统建的居民共计70户,户均费用预计162421元。9 H* P( g  E) E4 G* u; Z
  为减轻安置户的负担,谭家湾拆迁指挥部决定,由县住建局及涉及拆迁的两户企业由单位申报项目和企业出资共同承担基础统规统建费用589470元。第一排(临街面安置户,户均门面房2间)162421元由安置户自行承担,第二排安置户130000元由安置户自行承担费用。, P" O; X2 l& b6 y, M
  经莲花社区与城建开发公司协商,对于前期已经审批齐全宅基地手续的安置户每户按154000元予以预缴,宅基地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安置户待审批手续完善后再予以安置,并按每户154000元予以预缴。* H: e: H% g3 x0 o* o3 q
  对于莲花社区7户居民反映基础统规统建的问题,因当时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及房屋拆迁,经谭家湾指挥部报请西乡县政府同意,对莲花社区二组安置户基础进行统规统建。对群众反映基础统规统建费用过高的问题,谭家湾拆迁指挥部会同莲花社区已于3月18日对当事人予以解释说明。(华商报  记者张映伟)7 C  E; n! G4 ^; [, 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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