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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经侦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案件的侦办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近期,该局成功破获了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8 G) ?1 E6 ?) W: l) L6 M+ m* J: j
2018年11月,公安汉台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汉中市某有色金属加工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经依法侦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现年52岁,四川阆中人),于2015年10月和河南巩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购买91.229吨铝锭为由,让该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99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使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14万余元。2019年2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被汉台分局抓获归案,追缴税款14.4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 p' V3 R& S1 ^! i0 t4 `% U 2018年12月,公安汉台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案件线索,称汉中秦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国家税款。经侦大队成立专班,对案件进行侦查。在对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充分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办案民警通过政策宣讲、引导感化,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江某(男,42岁,重庆人)于近日到分局投案自首。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江某于2016年在汉中承包某处工程,为逃避国家税款,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重庆某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9万余元,抵扣国家税款3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缴税款39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西部法制报冯凯记者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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