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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强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行为人白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7 y1 h7 Y" d1 {
2月11日21时许,宁强县公安局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多个微信群中传播一段杀人案现场视频,并声称该事件发生在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罗村坝村,对当地造成极大影响。案发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从速查处。
- A/ F7 P$ V6 b5 x- ]+ ? x- i$ F 经查,2月11日21时许,高寨子街道办白某某在收到一段12秒的外地刑事犯罪现场视频后,虚构该事件发生在“罗村坝”,并将该视频传播至其微信群中,同时向人答复该视频内容20分钟前发生在罗村坝村,引起大面积传播和社会恐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白某某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2 ~ p4 ?; p# h6 j: \
目前,违法行为人白某某已被送往宁强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 U, z, ^1 M4 U7 A 警方提醒:% G: J& C1 \* ?# d/ ~
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为了吸引网民眼球,肆意在网络上编造、捏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来源:宁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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