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近日,宁强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行为人白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 V) S( b( h0 ~ V0 a" F8 X 2月11日21时许,宁强县公安局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多个微信群中传播一段杀人案现场视频,并声称该事件发生在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罗村坝村,对当地造成极大影响。案发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从速查处。
! {+ v, G3 b6 h& s9 B3 Y- I 经查,2月11日21时许,高寨子街道办白某某在收到一段12秒的外地刑事犯罪现场视频后,虚构该事件发生在“罗村坝”,并将该视频传播至其微信群中,同时向人答复该视频内容20分钟前发生在罗村坝村,引起大面积传播和社会恐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白某某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 Q( J) R; R. q. N; s x7 s 目前,违法行为人白某某已被送往宁强县拘留所执行拘留。3 G) Q4 M/ x' \$ c' `8 c- S2 H
警方提醒:
5 P6 K2 T7 H s9 f) m. S( ^ 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为了吸引网民眼球,肆意在网络上编造、捏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来源:宁强公安)
( E- |: ]! j4 z% ~( 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