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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一村干部违规将本人全家报为贫困户,镇党委副书记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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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20: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陕西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汉中的2起。
! q! h) @; ?  G$ R2 x$ v4 _        汉中市勉县新铺镇穆家院村委会主任李玉玺、新铺湾村党支部委员刘正喜违规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款问题。
& L0 \( l( [7 A* @8 ?        2014年,李玉玺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一村民名义,用虚假资料为其妹办理申请移民搬迁手续。刘正喜明知李玉玺弄虚作假,仍利用协助镇政府实施移民搬迁工作的便利,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致使4.5万元移民搬迁补助款被骗取。
3 g9 z9 @3 p7 t3 H         2018年11月,李玉玺、刘正喜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 z) ~4 I; B- n0 z% C; |        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阳光村党支部原书记胡正有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3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胡正有利用职务便利,以妻子名义,违规将本人全家3人申报为贫困户。$ F* L3 l3 W2 z+ D0 I
        在2016年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张传庆在明知胡正有一家3人不能识别认定为贫困户的情况下,对胡正友违规享受扶贫政策不反对、不纠正、不报告;时任阳春镇党委副书记李昌俊、镇干部潘永林,未对胡正有家进行入户核查便签字确认,致使胡正有家于2016年至2018年违规享受产业扶贫资金、新农合补贴、健康扶贫住院超标准报销共计2860元。
& I7 z9 T9 C2 Z1 m3 q- h2 J         2018年11月,胡正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潘永林、张传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昌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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