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日标是金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一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上民: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L;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王利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百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9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味:10病放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倡和子女。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米亨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耍干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洞香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析仙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开。
E、采集方法(一)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镇(办)为基本采集单位,采取集中采集、自主中报、上门校核方式进行采集。
《2)采集地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抗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广籍所在地(各镇、办)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四、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报时撈带并主动提供F列汪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正、退伍证、离退休证等;(4)残疾军人证: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1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从即1起开始。2018年12月15H前完成。
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H之前退伍的,之后退江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备注:梨坪镇。福成镇退役军人们息采集时间定为201 8年12月11 2018年12)1011。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20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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