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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汉中:男子家暴妻子行径恶劣 旁人劝说无效反被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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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22: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因家暴妻子而被旁人劝阻后心生不满,又纠集同伙殴打劝阻人和其他路人的被告人焦某及其同伙共六人,经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南郑区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对六名被告人分别处以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17年8月12日22时许,焦某与朋友吃饭喝酒期间,因琐事将其妻子罗某打倒在地,并用脚及凳子踢、砸罗某,饭店女老板李某见状上前劝说,焦某认为李某多管闲事,便骂了李某,并与饭店厨师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被旁人劝开。焦某心生不满,遂电话纠集十余人,对饭店女老板和厨师以及正在饭店用餐的李先生进行了殴打,致使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的严密侦查,焦某等人相继到案,经调解,焦某等人给其中两名伤者赔偿了人民币10万元。
        检察官释法说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以上行为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焦某在实施家暴行为时,被人劝阻,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心生怨恨,纠集多人对劝阻者及旁人实施殴打报复,其枉顾社会秩序、践踏公序良俗的行为,给他人及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也使自己身陷囹圄。在此,检察官提醒,人与人相处应以和为贵,友善待人才可被人善待,切勿以暴力待人,这样,才会使家庭美满、社会和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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