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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城固小伙骑三轮车被小轿车追尾 反倒要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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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08: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明明是被后面的小轿车追尾,就因为被追尾后驾车离开了现场,没想到最后还要承担后面小轿车的修车费用和罚款。”汉中市城固县龙头镇的小伙何某在接受城固县交警大队民警询问时委屈的说道。

城固小伙骑三轮车被小轿车追尾 反倒要承担全责

城固小伙骑三轮车被小轿车追尾 反倒要承担全责

        原来,10月9日14时许,何某驾驶自己的红色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城固县西环二路乐成公园东侧时,被后方梁某驾驶的陕FLXXX8号小轿车操作不当追尾,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何某不但没有停车检查车辆人员受伤情况,驾车继续向西环三路行驶,行驶至县医院附近被陕FLXXX8号小轿车驾驶员追赶逼停。
        接警后,经交警调查,何某驾车被追尾后,心想是后面小轿车撞上自己的三轮车,因自己是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怕被交警处罚,就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办案民警依据《交安法》九十九条之规定,认定何某发生事故后未保护现场驾车逃逸,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学习《交安法》相关条款,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都是自己没有法律意识惹的祸,今天又涨了知识”。 经双方协商,何某承担陕FLXXX8号小轿车修车费。何某无证驾车发生事故逃逸不但要赔偿对方修车费用,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交警提醒:2018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加大了打击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的力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负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在哪一方,都不能逃逸,争取最佳时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减少事故损失,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西部法制报   郭庭玮 记者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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