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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商情] 汉中立案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140起 处分1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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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8 08: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汉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做细做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140起党政纪处分161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汉中市纪委制定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汉中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从无视纪律规矩、擅设审批门槛、排斥外来投资者、滥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推服务、违规收费罚款、刁难服务对象、违规收礼吃喝、干预经济活动、纵容欺行霸市等十个方面列出了负面清单,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约束。明确要求,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今年1-8月,汉中市共立案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140起,党政纪处分161人,其中通过直查直办、提级办案就严肃查处了市房产交易中心原主任王洪涛收受房产开发企业财物问题、城固县柳林镇柳林社区主任黄志军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的问题、西乡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国林违规招投标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等41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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