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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酒驾、准驾不符 洋县一男子驾车逆行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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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07: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营造夏日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三项攻坚战”行动期间,洋县交警大队槐树关执勤中队全体干警不畏艰辛,持续开展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查获饮酒驾13起,无证驾驶2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9起。
        8月19日晚,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男子刘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至洋县城北环路时,被槐树关执勤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当晚21时许,中队民警在北环路对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突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过来,于是,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拦下。在劝返该男子的过程中,闻到他身上有很大的酒气,逐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5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在现场询问过程中,该男子承认了其饮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洋县交警大队办案区,对其身份、车辆等信息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结果发现:该男子刘某某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外,其未取得二轮摩托车准驾资格,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洋县交警大队对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项违法行为合并裁决,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C1”型驾驶证一次记24分。(陕西法制网  通讯员:段明池 陈维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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