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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汉中市洋县交警大队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时预警拦截,曾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的男子贾某,因再次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
当日9时15分,一辆车牌号为陕F0Y***的深蓝色小轿车,行至洋县信合大道与108国道十字路口处时,集成平台预警显示该车辆驾驶人曾因毒驾被处理过,大队指挥中心迅速下达拦截指令。9时18分,该车辆行至国道1594km+100m处被秧田执勤中队成功拦截。经民警现场查验比对,该车辆驾驶人贾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于是,民警立即将其口头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询问调查及吸毒检测。
在询问过程中,贾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原持有的“C1”型驾驶证,在2015年因毒驾被依法注销了。贾某的吸毒尿检成阴性,表明驾车前并未吸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无证驾驶的贾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西部法制报 秋侠 通讯员 刘译蔓 陈维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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