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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看到民警押嫌犯 汉中女子微信群造谣"偷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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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07: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想到发个微信就惹来这么大的麻烦,我一定吸取教训,并告诫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宁强女子沈某在交代自己网络造谣行为时后悔不已。近日,沈某因在网上散布谣言有人“偷小孩”被宁强警方罚款500元。
$ H1 r  [) T: a  5月25日13时许,沈某乘班车回老家路过宁强县安乐河集镇时,看见几名警察押解嫌疑人在执行公务,便随意编造“刚才路过安乐河,几名警察拷了几个在安乐河小学偷小孩的外地人,好可怕”的虚假信息,并附上随手拍的一张警车照片发送至其微信群中,导致该虚假信息被不了解事实真相的网友大量转发,扰乱了公共秩序。3 `) s3 e/ b  M, @# X/ l% I, W
  随后,宁强公安局民警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沈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批评教育。+ v" @& u& z$ x# v0 `& y
  警方提醒
* E/ b' w3 Y" n1 e0 F9 N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恶意歪曲事实,制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华商报 实习记者张映伟通讯员边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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