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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汉中男子因孩子监护问题“谈判”不成,强奸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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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1 18: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离婚后,男子因孩子的监护问题找前妻“谈判”不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李某与被害人王某2007年结婚后生育一女,2014年5月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孩子的缘故,两人离婚后还有来往。2018年4月28日10时许,李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前往前妻租住的小区楼下,电话邀约王某商谈帮忙抚养孩子事宜,见面后二人协商抚养事宜未果,李某便驾车将王某拉至汉江河桥下河滩无人处继续商谈仍未果。李某见夜深人静色心骤起,提出要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坚决反抗将李某抓伤,李某此时欲火难耐,便采取打、“不从弄死你”等言语威胁,将王某按到在后排座位上强行与王某发生了两次性关系。遭受性侵后趁李某下车不注意时王某给他人发微信让其报警。李某逃离现场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警示:强奸罪作为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历来都是受法律严惩的暴力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离婚男性要理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使用了暴力、欺骗等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性侵前妻也是犯罪。同时这起案例警示离异女性,男女双方合法夫妻关系已解除,女方与男方接触时,应当提高警惕,不要自身前往,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避免自身遭受不法侵害。本案中李某对自己的荒唐行为将付出惨痛的代价,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来源 :陕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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