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业主集体到汉中市住管局反映,涉事开发商对住管局通知置若罔闻,不出面解决问题,为此,住管局对该开发商做出扣除企业信用分20分的处罚。 近日,地旺熙苑201、202号楼业主集体到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反映称,汉中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地王房产公司)开发的地旺熙苑201、202号楼,从2013年购房以来,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逾期长的达3年之久,短的也逾期半年。 5月4日,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给汉中地王房产公司下发督办通知。通知称,5月2日上午,地旺熙苑201、202号楼业主集体到住管局反映期间,住管局工作人员多次通知汉中地王房产公司负责人到住管局处理此事,负责人始终未到场。 通知中要求汉中地王房产公司在5月20日之前,将办理情况和办理时限书面答复汉中市住管局房产管理科。同时,汉中市住管局已暂停汉中地王房产公司合同网签业务,要求该公司及时完善商品房交付事项,不得再出现类似群众上访问题。 此外,根据《汉中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行为类别和扣分标准,汉中市住管局(执法局)对汉中地王房产公司扣除20分。 (华商报 实习记者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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